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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资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接受职业教育

时间:2010-09-01 13:35:44

  金秋开学,青海省资助200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通过职业教育,使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使其家庭从根本上脱贫。

  招生对象,身体健康,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愿望的应往届初高中生且为各级工会组织建档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学习方式,面向初中毕业生招收的实行三年制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毕业时颁发《青海省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中专学历)。所学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的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为主。本人可自愿选择。

  接受职业教育的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第三年为顶岗实习,前两年每生每年学费2000元、生活费3000元,其中2000元学费和1500元的生活费由工会筹资解决,其余1500元生活费从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中解决,各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生住宿、书本、取暖等杂费。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学制为1年,按中职学生补助标准,补助1年。

  承担任务的学校,原则上从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择优选择。承担此任务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省总工会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印制《招生简章》,明确招生专业、人数、推荐就业方向等内容,《招生简章》经省教育厅审查后,由各中等职业学校向社会发布,面向各地区自主招生。

  免学费人员指标,由各地区、产业工会帮扶中心根据每年调查情况申报,省总工会按照资金安排确定资助人员名额,下达各地区、产业工会。再由各县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审查招收学生的资格,经州、地、市、产业工会汇总后报省总工会审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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